我是当事人
我是仲裁员
案件管理
办公管理
投诉建议
我是当事人
我是仲裁员
案件管理
办公管理
来源:李志军仲裁员 日期:2024-06-03
“证据是胜诉之本”,每一位仲裁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证据材料能被仲裁庭采纳。但是你知道如何向仲裁庭提交一份合格的证据材料,才能使自己的证据发挥最大作用吗?仲裁员在此告诉您,一份规范合格的证据材料,才能使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充分表达自己的证明对象和证明目的,使仲裁庭能够清楚当事人欲想表达的证据意见。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25日作出修订,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迄今为有效文件。
新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最高人民法院在证据规则里规定了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
二、规范证据材料的意义
当事人提交规范合格的证据材料,是向仲裁庭阐明证据的证明对象和欲想达到的证明目的最好方式,尤其是对定案有重要作用的证据意见。
仲裁庭在阅卷、合议或制作裁决书时,都会认真地查看双方的书面证据材料、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这些材料是当事人对本案态度和意见,仲裁庭会给予尊重。但是如果没有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规范或不合格,没有参考价值,仲裁庭则只能以开庭笔录为准。因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向仲裁庭提交合格的证据材料,是帮助自己向仲裁庭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最好方式。
三、证据材料的形式要件
一份完整、合格的证据材料,由证据封面、证据目录、证据首页、证据材料等四部分组成。证据材料整理完毕后要编码装帧整齐,整个证据材料完成之后,就像完成了一本完整的书籍。
具体要求分述如下:
1.证据材料的封面
证据材料的封面由案号(如有)、当事人名称、本方仲裁地位、提交人、提交时间等构成。建议样本:
一本证据的封面 多本证据的封面
2.证据目录
与书籍目录相同,证据材料的目录由序号、证据名称和页码组成。注意不要把证据目录与其他关于证明对象和证明目的混为一谈。
建议样本:(A4) 证 据 目 录
如果是比较多的、需要分组的证据,建议目录样本如下:(A4)证 据 目 录
3.证据首页
证据首页是一份证据材料的核心部分,编排在每一份证据材料的前面。证据首页的内容由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种类、证据来源、证明对象、证明目的、提交人和提交时间组成。
证明对象是当事人所引用或依据证据的内容或事实。
证明目的是当事人使用该证据欲想达到或认定的证明结果。
例如,某申请人(买受人)向仲裁庭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出卖人)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的案例中,被申请人(出卖人)为抗辩申请人(买受人)的仲裁请求,向仲裁庭递交的证据材料之一的证据首页。
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据
样本案例说明:
被申请人的证明对象是已经取得①房管局颁发的房屋权属登记分户表(物证、书证)和②分户表中载明申请人的房产证号(内容)。证明目的是①被申请人已经具备了办理分户房产证的条件,没有违约;②进而反攻为守:因为申请人没有缴纳办理分户房产证时必须缴纳的契税和维修资金,所以至今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在申请人而不是被申请人;③再进,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申请人无权请求迟延办证违约金(证明目的)。
这样的证据意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目的明确。毋庸置疑,这个证据首页所表述的证据意见很容易被仲裁庭采信。
单份证据的证据首页建议样本:(A4)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证据
多份分组证据的证据首页建议样本:(A4)
申请人***公司证据
说明:分组证据的证明对象和证明目的,是这一组证据共同的共有的,如果没有共同性,则应当单独举证。
4.证据材料
(1)证据材料为证据的复印件(A4)或图片、光盘、U盘等记载媒介。
证据原件在开庭时必须带来,交由仲裁庭审核,并交由对方当事人当庭核对和质证。
(2)要求: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记载媒介一定要清晰可辨。不清楚的证据原件可以采用扫描、加深复印或彩印的方式,使之清晰可辨。模糊不清的证据材料不仅不能清楚表达当事人的证明目的,还会使当事人失去举证的意义。
(3)证据材料中重要的内容或需要引起仲裁员注意的部分,可以用醒目的记号笔标注出来。标注的部分划线要干净整齐,不要随手乱画。
5.证据材料的装帧
(1)较少的证据材料,可以按照证据材料的序号依次摞列后统一编码,按照①封面、②目录、③证据首页、④证据材料等顺序一份一份摞列,然后直接装订成册,或外加封面封底装帧成册即可。
(2)较多的证据材料,例如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证据材料,可以分册装订。每个分册证据封面都要标明该分册是第几册共几册(例如“第三册共七册”等)。所有证据材料的页码一定是从始至终不间断连续编排,太多的证据材料也可以分册编码。目录可以分总目录和分册目录,也可以统一只用一个总目录,总之,每个分册证据前都要有本分册的目录,以方便仲裁庭和各方当事人使用。
6.证据材料的数量
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要求提交证据材料的份数,除了满足仲裁庭需求外,还要“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1)如果是独任审理的简易程序,且对方只有一个当事人的,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份数N=2份+1份=3份。如果对方有两个当事人,则需要提交证据材料的份数N=2份+2份=4份。其他以此类推:N=(2+n)份。
(2)如果是合议庭审理,且对方只有一个当事人的,则需要提交证据材料的份数N=4份+1份=5份。如果对方有两个当事人,则需要提交证据材料的份数N=4份+2份=6份。其他以此类推:N=(4+n)份。
四、仲裁申请书的份数
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的份数,与上述证据材料的份数相同。
五、当事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当事人是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