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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1-02-0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陕西省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部署要求,严格防范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相关仲裁权利,西安仲裁委员会现就防疫期间相关仲裁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会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西安仲裁委员会办事大厅于2020年2月3日-2月7日不对外开放,期间接受网络预约和电话咨询,正式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仲裁立案事宜


立案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关立案事宜的咨询,请先拨打立案咨询电话(029-86295393)进行先期咨询,收到本会立案室的回复后再进一步安排后续工作。


当事人或代理人向本会提交立案材料,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及本会官网(http://www.xaac.org/)或咨询电话(029-86295393)的指引,优先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办理申请仲裁业务。


三、程序延期事宜


本会原定于2月7日前的开庭、质证、调解等仲裁活动,根据《西安仲裁委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全部延期进行,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观察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无法正常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


四、咨询与接待事宜


当事人需要联系本会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的,建议优先选择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当事人确有紧急情况需要来本会现场咨询、办理的,请提前与相关工作人员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本会将按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人员时佩戴口罩,并根据情况对来本会的人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体温检测等在内的防疫措施,敬请理解与配合。


如有其他仲裁服务需求,请拨打本会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五、其他事宜


政府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相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本会将按照相应规定办理。


本会将在努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为您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让我们共克时艰,努力打赢这场防疫战!



西安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